2026-01-06
第74屆「南美展」徵選作品簡章
初審收件日期:115年2月23日~3月20日截止(請於3月20日前寄達)
初審日期:115年3月22日
入選通知:無論入選與否,3月27日前寄發通知,亦可上本網站查詢。
初審入圍者,專函通知參加複審。
初審辦法:
1.題材:不拘。
2.件數:每人以參加二類別為限,每類別以【1件】為限。
3.初審:一律以作品照片送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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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畫類 |
西畫類作品徵募規定: 1. 油畫、水彩、粉彩類:參展作品不得以電腦合成、大圖輸出或其他複製方式產生之成品為底再經塗飾而成。 2. 其他創作方式應報名綜合媒材類。 作品單獨拍攝(藏書票每票單獨拍攝),照片放大為6×8英吋(15×20公分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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雕塑類 |
作品需拍前、後、左、右各一張,照片均各放大為6×8英吋(15×20公分)。媒材於搬運、展示時,容易損壞的作品,則不予受理 (如:石膏、玻璃等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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攝影類 |
長邊12吋(30公分)、短邊不得小於4吋(10公分),規格不合不予評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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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以上入圍與否.送審作品照片均不予退還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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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勵辦法:
1.南美獎:獎金新台幣叁萬元
市長獎、柏川獎、奇美獎、阮國慶獎、郭博士獎、永都獎、林國治獎:各1 名,獎金新台幣壹萬元
以上獎項各得獎章一面、獎狀一幀及畫冊專輯二冊,並邀請和本會會員、會友餐敘。
2.優選:各得獎狀一幀及畫冊專輯二冊。
3.入選:各得獎狀一幀及畫冊專輯二冊。
4.入選以上作品得繳交製版費500元刊錄於專輯畫冊中,並贈第74屆南美展畫冊專輯二冊。
5.獲得兩次大獎,可取得申請加入本會為會友資格。
※獎金金額皆含稅10%及補充保費,並依我國相關稅法規定辦理。
請將作品照片及報名表A、B寄至:
70850 台南市安平區建平17街31號3樓之2 台灣南美會 收
※簡章、報名表可自行影印或上網下載使用。
注意事項:
1.徵選作品之必要條件:
(1)徵選作品,須本人最近二年創作且未經發表,亦即未在國內外參加各種競賽得獎、展覽(個展除外)。
(2)各類徵選作品皆不得運用AI相關輔助生圖工具於作品(或局部)中,包括3D軟體建模列印雕塑作品、電腦合成作品等,請參賽者遵守作品不得運用AI輔助規則。油畫、水彩、粉彩類:參展作品不得以電腦合成、大圖輸出或其他複製方式產生之成品為底再經塗飾而成,其他創作方式應報名綜合媒材類。
(3)評審對於徵選作品提出若干疑點時,作者有義務及時說明澄清。
(4)參加徵選作品,如被檢舉有冒名頂替、抄襲、模仿之嫌,經查證屬實者,公佈被舉發者姓名,取消參賽資格,並規定三年內不得參加。
2.如參選作品水準不足,得獎名額得予以從缺。
3.本會於收件開始至展覽結束退件時間內,對應徵作品負有保管之責,惟遇不可抗拒情事而遭損壞、遺失時,不負賠償之責。
4.應徵作品的作者,對本會之審查、展出陳列及編印畫冊等均不得有任何異議;入選作品,本會有展覽、攝影、出版、上網、發布新聞等相關權益。
5.本簡章及報名表可自行上網下載,或附貼妥8元郵票標準信封,書妥姓名、住址、郵遞區號,信封左上角註明『索取簡章』,寄本會索取。
6.本屆南美展徵件有關訊息,均在「南美展」網站公佈,請參加徵選者密切注意。